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技工院校实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31号)要求,现将2023年技工院校实训补贴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3年实训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一)学校申报。各公办技工院校根据文件要求,统计在实训补贴政策范围内的2022年技工院校在校注册学生人数,填报《湖南省技工院校实训补贴申请表》、《湖南省技工院校实训补贴学生名册》,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属技工院校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市州审核。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技工院校实训补贴申请后,应派专人到每个技工院校(含省属技工院校)实地考核确认学生情况,并结合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人数,核定补贴范围内的注册学生人数,并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步确认享受实训补贴政策的学生人数及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无举报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其中,省属技工院校申报材料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开展2022年实训补贴资金检查工作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对2022年实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建立资金检查档案,每次检查情况要经检查人员和学校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资金审计工作,不断增强资金监管的实时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技工院校实训补贴使用管理的总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地区资金使用管理检查报告请于6月30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资金拨付
实训补贴资金根据学校行政管理隶属关系实行分级拨付。省属技工院校由省级财政部门下达资金,市州、县(市、区)管理的技工院校分别由同级财政部门下达资金。实训补贴所需资金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无法明确管理隶属关系的院校实行属地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技工院校校长(院长)为资金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务必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补贴申报材料,杜绝虚报、误报和漏报。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实训补贴,规范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帐、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实训补贴发放台账,加强对技工院校申报资料的审核,防止出现造假行为,防止违规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严禁将政策规定外的学校和学生纳入实训补贴的范围。
(三)对发生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贴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补贴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要坚决查处。除追回违规资金、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学校享受实训补贴资格外,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常婷
联系电话:0731-849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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