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8 09:40:51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30

各系,各班级:

一年一度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助中心{2023}35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工作的要求,结合郴技{2022}48号《郴州技师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湖南省人社厅下达指标9人(各系分配名额见预计划)。

二、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当年转学制、转专业、休学、顶岗实习的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

三、申报时间:10月14日前须在国家奖学金网完成申报。

四、评选、评审流程:

1.评审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召开评审工作部署会。

2.学生本人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评审表》,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提交各系评审小组。

3.各系评审小组审核有关材料后,确定本系推荐名单,在全系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将《国家奖学金评审表》(纸质档及电子档)和个人综合材料(电子档)上交评审委员会(学生工作处资助办)。

4.评审委员会对各系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并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核实(做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予通报批评),经核实无误后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定获奖人选,形成评审报告,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6.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评审委员会(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具体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各班级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引领作用,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地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评审工作,坚持评选评审标准,确保评选评审质量。

2.按照《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和资料报送要求,指导学生规范填写并按时报送。

3.10月1412:00前电子档和纸质档评审资料交学生工作处01101室黄玉梅,逾期不交则视为放弃。

六、件:

1.教助中心{2023}35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20222023学年中等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

3.郴技{2022}48号《郴州技师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4.《郴州技师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填写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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