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3-04-07 09:50:26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8

各系、各班级:

近期,我院学生在校园内外使用摩托车、电动车的人数逐渐增多,无牌无证驾驶、不佩戴头盔驾驶、不遵守交通信号、超速、超载、追逐打闹、逆向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加强学生道路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杜绝学生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等现象,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做好教育整改。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上学放学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情况逐一排查登记造册,进出校园须凭保卫处发放车辆通行标牌通行,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的学生做好教育和管理。(完成时间:415日前)

二、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树牢安全意识。以系或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各班主任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继续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郴州市“戴帽工程”行动要求,给学生分析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观念,提升自身防范道路事故的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和人身安全。(完成时间:420日前)

三、签订一份安全承诺,加强家校教育。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的学生须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班主任保持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促进双向教育,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完成时间:421日前)

附件:1.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情况摸排表

2.学生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驾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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