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技师学院2022年上学期 国家助学金评选和申报工作方案
日期:2022-05-12 17:01:45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839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技工院校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我市桂东、汝城、安仁、宜章四县(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为做好2022年上学期助学金评选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助学金评选对象

1. 2022年上学期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学院根据教学计划成建制安排工学交替实习班级的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优先考虑下列情况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孤残学生。

4)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5)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6)家庭遭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7)家庭无劳动力、家庭收入低下的学生。

8)在校表现突出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助学金指标分配

1. 按照各系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考核人数)总数减去一、二年级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人数,将评选指标分配到系。各系把指标分配到班。

2. 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按实际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填报。

三、评选申报程序

1. 及时核对学籍异动及2021年秋季注册新生信息。学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的学生认真进行核实认定,于4月下旬进行学籍异动申报,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真实有效。

2. 部署评选工作。学生处组织各系召开学生资助工作动员大会;各系组织班主任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提出要求,规范操作;各班组织专题班会,开展助学金评选工作。

3. 个人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上交相关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孤残证等)。

4. 班级组织评选。各班于518日前召开班委会和助学金评选专题班会,实习班级班主任要征求带队实习老师的意见和实习企业的意见,公开、公平、公正评定好受助学生。

5. 提交资料。评选为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连片特困区为白色纸张,其他学生为粉红色纸张),各班填写《2022年上学期助学金汇总表》电子档及由班委会和班主任签字纸质文档一份交各系。各系把签字盖章的《XX2022年上学期助学金汇总表》等资料于528日前交学生工作处资助办。

6. 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合格名单汇总公示。

7. 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院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政策要求

1. 助学金按学期评定,每生每学期助学金1000元。

2. 第一学年不能安排学生到校外工学交替实习。

3. 休学、请长假、参军等不在校学习但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得申报助学金。

4. 各系、各班不得超指标申报。

1. 2022年上学期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22022年上学期助学金汇总表(模版)

3.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郴州技师学院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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