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技师学院2021年下学期
国家助学金评选和申报工作方案
根据财科教〔2016〕3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技工院校秋季新生注册和学生资助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技工院校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我市桂东、汝城、安仁、宜章四县(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为做好2021年下学期助学金评选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助学金评选对象
1. 2021年下学期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学院根据教学计划成建制安排工学交替实习班级的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优先考虑下列情况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孤残学生。
(4)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5)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6)家庭遭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7)家庭无劳动力、家庭收入低下的学生。
(8)在校表现突出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助学金指标分配
1. 按照各系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考核人数)总数减去一、二年级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人数,将评选指标分配到系。各系把指标分配到班。
2. 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按实际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填报。
三、评选申报程序
1. 及时核对学籍异动及2021年秋季注册新生信息。学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的学生认真进行核实认定,于10月下旬进行学籍异动申报,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真实有效。
2. 部署评选工作。学生处组织各系召开学生资助工作动员大会;各系组织班主任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提出要求,规范操作;各班组织专题班会,开展助学金评选工作。
3. 个人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上交相关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孤残证等)。
4. 班级组织评选。各班于11月8日前召开班委会和助学金评选专题班会,实习班级班主任要征求带队实习老师的意见和实习企业的意见,公开、公平、公正评定好受助学生。
5. 提交资料。评选为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连片特困区为白色纸张,其他学生为粉红色纸张),各班填写《2021年下学期助学金汇总表》电子档及由班委会和班主任签字纸质文档一份交各系。各系把签字盖章的《XX系2021年下学期助学金汇总表》等资料于11月18日前交学生工作处资助办。
6. 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合格名单汇总公示。
7. 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院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政策要求
1. 助学金按学期评定,每生每学期助学金1000元。
2. 第一学年不能安排学生到校外工学交替实习。
3. 休学、请长假、参军等不在校学习但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得申报助学金。
4. 各系、各班不得超指标申报。
附1. 2021年下学期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2. 2021年下学期助学金汇总表(模版)
3. 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郴州技师学院
2021年11月2日
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郴州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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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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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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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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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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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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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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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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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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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 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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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户籍性质 |
□农村(含县镇) □城市 |
主要 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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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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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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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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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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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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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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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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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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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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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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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及公示结果 |
负责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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