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技师学院2021年下学期 国家助学金评选和申报工作方案
日期:2021-12-09 11:25:44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1085

州技师学院2021学期

国家助学金评选和申报工作方案

 

根据财2016〕35、《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技工院校秋季新生注册和学生资助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技工院校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我市桂东、汝城、安仁、宜章四县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为做好2021学期助学金评选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助学金评选对象

1. 2021学期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学院根据教学计划成建制安排工学交替实习班级的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优先考虑下列情况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孤残学生。

4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5)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6)家庭遭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7)家庭无劳动力、家庭收入低下的学生。

8)在校表现突出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助学金指标分配

1. 按照各系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考核人数)总数减去一、二年级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人数,将评选指标分配到系。各系把指标分配到班。

2. 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按实际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填报。

评选申报程序

1. 及时核对学籍异动及2021年秋季注册新生信息。学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的学生认真进行核实认定,于10月下旬进行学籍异动申报,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真实有效。

2. 部署评选工作。学生处组织各系召开学生资助工作动员大会;各系组织班主任专题学习文件,提出要求,规范操作;各班组织专题班会,开展助学金评选工作。

3. 个人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上交相关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孤残证等)。

4. 组织评选各班11月8日前召开班委会和助学金评选专题班会,实习班级班主任要征求带队实习老师的意见和实习企业的意见,公开、公平、公正评定好受助学生。

5. 提交资料。评选为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连片特困区为白色纸张其他学生为粉红色纸张)各班填写2021学期助学金汇总表》电子档由班委会和班主任签字纸质文档一份交各系。各系把签字盖章的《XX系2021学期助学金汇总表》等资料于11月18日学生工作处资助办。

6. 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报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合格名单汇总公示。

7. 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院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政策要求

1. 助学金按学期评定,每生每学期助学金1000元。

2. 第一学年不能安排学生到校外工学交替实习。

3. 休学、请长假、参军等不在校学习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得申报助学金。

4. 各系、各班不得超指标申报。

1. 2021年下学期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2. 2021学期助学金汇总表模版

3. 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郴州技师学院

                                 2021112

 

 

 

 

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郴州技师学院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专业

 

年级

班级

 

入学

时间

 

家庭成员情况

 

年龄

与本人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性质

□农村(含县镇)

□城市

主要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编

 

资助卡号

 

本人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

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

 

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审核意见

 

 

 

                           班主任:   

学院审核意见

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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